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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点击欺诈系统问世,Google、百度黑幕即将曝光?
2007-08-27   网络

8月23日DoNews消息:国内最早涉及网上在线客服的即时通讯企业TQ今天正式宣布,其旗下的 “TQ反点击欺诈”系统正式推出并免费提供网站流量评估功能。该流量估计区别于其它统计系统的核心应用在于它可监测网站受到的恶意点击欺诈。特别是针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点击欺诈,该系统做了极为完善的监测评比反馈。非常方便竞价排名用户评测自己的广告效果,从而调整广告的媒体投放选择;如果运用恰当,还可以成为起诉存在“点击欺诈”嫌疑的搜索引擎厂商的有力证据!

  据悉,该系统以网站总流量(访问网站并完全打开网站的有效流量),会话率(通过该网站上的TQ洽谈通与网站主会话的客户与总流量的比)和有效转化率(在会话过程中留下联系方式的客户人数与总会话人数的比)三项为统计分析标准,以TQ洽谈通“访客接待”模块为数据来源。凡使用TQ洽谈通开展网上客服和网上销售的网站,其每天完全打开并真正流览了网站内容的网上访客(这区别于传统流量统计软件调用一次URL即算做一次流量的统计方式),都可被TQ洽谈通的“访客接待”模块实时监测记录并根据每个访客搜索的关键词及上一个访问站点分析其需求意向,从而主动向访客发出会话邀请,给予咨询帮助。如果该访客是一个高质量的客户,是带着真实明确的需求意向点击网站的,他会非常愿意接受网站主的会话邀请。就自己的需求通过TQ洽谈通向网站在线人员详细咨询。否则则存在很高的恶意点击或无效点击比率!

  目前TQ洽谈通统计到的近10万用户网站每天的平均会话率在2%左右,客户网站的流量转化率只有0.3%,这说明两点,一是国内网站目前的精准营销普遍做的不好,有很多网站的推广没有找到目标人群,很多的钱浪费在了无效点击上;另一个就是恶意点击造成的点击欺诈,恶意点击的来源有很多,比如广告运营商的,广告代理商的,以及一部分竞争对手的。

  “点击欺诈”愈演愈烈,至今却没有一个国家将其界定为犯罪行为。这就使得部分利益群体渐渐将其视为获取高额暴利的一项专职生意。当广告主的利益被这部分群体大肆侵占却又得不到相关法律界定和有效保障时,就需要更多的第三方软件参与到帮助客户反“点击欺诈”的行列当中,需要更多的媒体对“点击欺诈”给予深刻的曝光从而施以舆论监督压力以促进新情况下的相应法律法规的诞生!

  而这之所以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甚至被部分评论者喻为网络业最大的威胁,原因在于:基于搜索引擎的网络广告正在向世界证明自己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同时是一个数百亿美元的大市场。据网络市场调查公司eMarketer预计,2006年美国在线广告市场规模约可达到164亿美元,其中搜索引擎广告占据69亿美元。而赛迪顾问的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规模达到16.6亿元人民币,较2005年增长了40.6%。依靠网络广告,Google和百度这两家在美国与中国市场最大的搜索引擎,2006年前三个季度的收入分别达到74亿美元和5.665亿人民币。

  这是广告业历史上增长最快的一个领域,而其增长动力来自于它被寄望改变传统广告产业一个无奈的现实。因为传统大众营销的软肋在于:广告主知道他的一半广告投入是无效的,但不知道是哪一半。而利用搜索引擎,广告商似乎可以将用户搜索信息和相应广告匹配起来。理想化的状态是,只有对相关产品有兴趣的人才会点击该广告,而广告主只为被点击的部分付费,能最大程度减少无谓损失。这种价格更低、更为灵活的广告形态,获得了大量从未涉足广告领域的中小企业的重视,它们所在的细分市场并不适合传统的大众传媒,但借助Google和百度,找到客户的成本被有效降低,同时,它们也成就了Google和百度高速增长的神话。

  但每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都不可避免的带来另一个无奈的诞生,这是事物的两面性。搜索引擎的定向匹配、针对性投放带给广告主有效点击的同时也带来了点击欺诈,甚至点击欺诈的比率有大大超过有效点击的趋势! 成为网络广告行业的灰色地带:针对按点击付费广告,通过人力或者程序,大量并不构成消费行为的点击让钱从广告主的口袋里流向搜索引擎和广告代理公司。究其原因,搜索引擎厂商利益主导下的态度暧昧和不作为是造成点击欺诈持续增长的根本原因。

  因为这一产业链上的几方可以形成“共谋”:以搜索引擎自身为广告发布载体的广告模式涉及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广告联盟和搜索引擎公司四方利益实体,只要形成点击,广告代理商、搜索引擎和以个人站长组成的广告联盟三方均可获益,只有广告主被孤立。

  2001年,3721首创中国互联网领域的分销渠道体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此后,广告代理商便一直扮演着搜索引擎和广告主之间的桥梁角色:由广告代理商向广告主销售广告并负责其售后服务。代理商完成销售任务后搜索引擎公司分次对广告代理商进行返点。如,第一季度业务量完成,返30%,第二季度业务量完成,再返20%……行业内人士称,广告代理商可获得的返点最高可达70%,这一潜规则使得极为苛刻的Google也不得不入乡随俗,将返点提高到40%。这一交易方式决定了广告代理商不希望任何一个季度的业务量低于预期,因此他会想法设法的将广告主的钱消耗掉,迫使其再次续费,而搜索引擎也乐得赚个盆满钵丰。因此,这样的恶意点击造成的点击欺诈是搜索引擎广告骨子里天生的劣根,除非改变广告的收费模式,否则点击欺诈永远不会消除!

  而广告联盟作为搜索引擎自身流量的重要来源和发布平台,更是一种直接的雇佣关系:广告联盟提供页面资源,搜索引擎发布其用户广告。产生点击费用后,搜索引擎从每个点击的单次竞价费用里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付给联盟网站。这就使得联盟网站在点击欺诈中扮演的角色更为肮脏!!为了赚取更多佣金,他们不仅以大无畏的精神,以黑客级的程序开发水平让发布在他们网站上的客户广告产生难以想象的庞大点击。而且他们还为访问他们网站的网民设置陷阱,诱导网民去点击网站上的竞价排名广告。还有就是,一些流量较大的联盟网站,会要求搜索引擎给予其手动匹配广告的权限,专挑那些竞价高的广告展示。有了这样的利益驱动,Google Adsense以及百度主题推广的用户就不用奇怪其日出千金的惊人消费了!

  对于“技术上是否无法识别并杜绝点击欺诈的指责”,无论Google、百度还是雅虎都坚决予以否认。雅虎全球产品部资深副总约翰·史莱德称点击欺诈是“一个严重但可管理的问题”。只是管理的策略和手段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官方的理由如百度所言“过滤恶意点击最强的武器其实不是技术好坏,而是这些策略对于那些想突破这个防线的人来说是不透明的。我们有很多策略,比如说通过某些特征判断这次点击是不是恶意点击。如果这些策略公布出去了,他就可能会专门绕过这些防线。但如果不公布,他就很难破解。”这就好比法律出台了什么是违法行为,但就是不公布,公布了就怕有人钻法律的空子再去犯法!荒堂吗?不荒堂!这就是我国目前的互联网现状!到处充满“真实的谎言”!

  在这种情况下,借鉴第三方单纯的统计流量的统计数据,比如51啦,站长统计。将这些软件统计到的流量与搜索引擎提供的消费统计和点击数据作对比,首先确定流量上的出入。然后再对比“TQ反点击欺诈”系统提供的会话率和有效转化率的数据,就可有效甄别某家搜索引擎存在点击欺诈的系数是多高。从而分析某个搜索引擎广告的性价比,决定是否继续在该搜索引擎上投放广告。

  当网络各界都在呼吁相关法律法规的诞生之时,我们奉劝搜索引擎迷途知返。无论怎样,大家都希望看到搜索市场的持续增长,而非“杀鸡取卵”的欺诈和掠夺!希望反点击欺诈系统的诞生,有助于推进搜索引擎的模式创新和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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